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的通
青岛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青政纠发„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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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青岛市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的决定
各区(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青各有关单位: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为民服务、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市南区云南路街道办事处等50个单位2007年“青岛市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称号。往年已被授予“青岛市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称号的198个单位,经复核,196个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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