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友发集团钢铁制造管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行的职责,规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应遵守和履行的安全规范,保证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主任委员:总裁:倪明德副主任委员:副总裁:苗文立
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部部长:刘志鹏
委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彭兵、设备工程部部长彭德芳、人事行政部部长张光荣、物流部部长苗宝元、财务部部长王秀梅、供销部部长康德亮和各生产厂等部门的行政一把手。
公司各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职任副组长,成员为下属科室和工段/车间第一负责人。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责任组织机构;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责任组织。
3术语
3.1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五同时。企业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3“三定”。是指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员。
3.4“四不推”。是指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4职责
4.1公司领导职责
4.1.1主任委员:总裁职责
4.1.1.1总裁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所需资源,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
4.1.1.2确定并发布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签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4.1.1.3授予相关职责和权限;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等,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1.1.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
4.1.1.5每季度组织(或授权安全环保部)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1.1.6批准、确定组织机构,并建立、健全其职责。
4.1.1.7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4.1.1.8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友发集团钢铁制造管理公司(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9按规定时效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情况,对公司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1.1.10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对职代会提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提案,指示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4.1.2副主任委员:副总裁职责
4.1.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协助总裁并负责抓好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1.2.2组织贯彻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及管理方案;协助总裁将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资源及时到位,以持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运行绩效。
4.1.2.3负责组织评审安全生产管理的绩效。
4.1.2.4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
4.1.2.5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4.1.2.6负责对检修等相关方施加影响,使其作业过程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4.1.2.7负责组织工伤事故、未遂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对分管业务发生的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1.2.8负责对施工、检修单位施加影响,使其作业过程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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