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改革的演进及其启示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改革的演进及其启
示
【内容提要】
通过递进式选举改革,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现了由上级党组织提名候选人并采取多层次间接选举向党员、群众推荐并由党员直接选举转变。通过将基层群众自治的外在压力转化为基层党内选举改革的内在动力,实现了党内外和上下级之间的良性互动,改善了党对基层社会的领导。
【关键词】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改革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方式的科学、完善,对于增强基层党组织公信力、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伴随着基层治理的变革和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上级党组织“指选”或任命的状况开始有了实质性变化。
(一)“两票制”:适应村委会直选的农村党支部选举机制创新
1988年村委会直选对村党支部的授权方式与实际地位提出挑战,农村干群矛盾的焦点集中于村党支部权力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上。在此背景下,1991年初,山西省河曲县城关镇岱狱殿村改变过去由上级党委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再让党员选举的做法,首创了“两票制”方法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即首先让全村各户代表从全村党员中推荐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得票最多者为正式候选人,然后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至1992年8月,河曲县309个村都以“两票制”的方式改选了村党支部[1]。“两票制”将村委会直选的制度机制引入到村党支部的选举中来,其目的是在不改变农村二元权力结构的前提下增强农村党支部的民意基础,解决农村治理危机。
1999年4月,中共山西省临猗县委将村党支部“两票制”变通为“两票选任制”,选举产生了卓里镇党委书记。“两票选任制”的第一票是民意调查票,参加投票的是全镇机关、单位和农村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干部、职工和村民。投票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信任、基本信任、不信任三种选择对现任镇党委书记进行评价。第二票是在民意调查之后召开党代会,现任镇党委书记只要获得民意调查投票60%以上的信任票,即可作为镇党委书记候选人,在党代会上按照原有的选举程序连选连任[2]。与“两票制”原型中村民自由提名和差额选举不同,卓里镇所试行的“两票选任制”,选民不能参与提名,也没有公开推荐、自由报名和差额选举,其目的是希望通过民意调查了解公众对镇主要领导的看法,因此其制度创新的意义不及“两票制”,但通过投信任票的方式检验了乡镇党委书记的公信力,这对于乡镇党委结合民意改进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基层干部形象很有意义。
(二)“两推一选”:“两票制”程序的改进
相对于传统的党支部选举程序,“两票制”中的民意票是制度创新的核心,但吸纳民意应该与尊重党员民主权利结合起来。因此,各地在“两票制”扩散过程中又作了改进,“两推一选”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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