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乡村文化文明化现代化
作者:武沁宇《光明日报》(2016年09月25日06版)
乡村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几千年乡村生产、生活积淀下来的乡村文化和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得以延续的重要精神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既是对传统文化发展规律的把握,又为当前乡村文化的发展指出了新思路、新路径,即引导乡村文化文明化现代化。
乡村文化作为类群性和地域性文化是维系农村社会有序良性运转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农民素质提高以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价值。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乡村文化表现出很大的反噬效应和不适应性,集中反映在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理论失效以及圈层结构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乡村文化的乱象本质上是两种文化演化和发展路径冲突的结果。一种路径是乡村糟粕文化与资本文化的匹配,劣币驱逐良币的破窗效应被放大,乡村文化伦理底线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在与农村市场经济和资本逻辑的对抗过程中,农村固有的优秀乡土文化不断被吞噬,存续空间不断被压缩和挤出。另一种路径是乡村文化故步自封、停滞不前。无论是乡村文化还是城市文化,文化都不是静态的存在,而是在运动过程中不断得以延续、发展和创新。乡村文化的停滞必然阻碍乡村的现代化进程。显然,上述两种路径不应是乡村文化演化和发展的方向。只有适应现代化的现代性要求,引导乡土文化文明化现代化才是根本出路。
把乡村文化置于文化建设框架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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