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信息报告奖励制度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为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及时、准确和全面地掌握疫情动态,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门诊、科室(包括急诊科)必须建立门诊日志。
二、每天当班的接诊医生必须按接诊顺序在门诊日志上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为保存备查。
三、门诊的接诊医生和住院医生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必须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送医院预防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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