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养老服务社会示范社区工作方案
遵义县卫生监督所
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着力加强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遵义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点实施方案,结合本所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餐饮消费安全作为食品卫生监管的重中之重,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实行主体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融发展、监管和服务于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活动中,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创建目标
以所内划分片区为单位,按照《遵义县卫生监督所餐饮服务单位示范点评分标准》,每个片区推出一家酒楼,共推出3家酒楼为创建示范点,每个片区选择1家名优特色小吃、早餐店作为创建示范点。创建“餐饮服务单位示范点”工作要围绕“证件齐全,场所卫生,经营规范,就餐安全”的工作重点,结合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达到“经
营主体准入规范,经营环境和谐文明”的目标,努力培育一批依法经营、和谐文明、具有示范作用的餐饮单位,营造和维护良好的餐饮消费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就餐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工作,所内成立了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小勇
副组长:王勤辉潘波贺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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