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监控体系的思考
一、做大做强执法质量考评体系
现有的执法质量考评很大程度上是“执法卷宗”的考评,基本上是以卷宗质量好坏来衡量或评价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执法质量,虽然接处警、信访、监所管理、民警执法素质测评等工作也纳入其中,但都是年终一次性的抽查,既不全面,甚至不真实客观。公安所有的工作都可以说是“执法”,可以考虑把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做大、做强,成为一个全面衡量、考核公安工作的平台。
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但这样一个平台单靠法制部门组织实施是远远不够的,法制部门可以作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相关警种以及政工、纪检、督察、信访部门等部门必须参与,如何共享这些部门相互间执法监督的信息,如何落实各部门在执法质量考评中的责任这是我们必须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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