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旅游建设规划的建议
乡村旅游景点规划要点和建议
关键词:规划设计乡村旅游旅游规划
一是做好乡村旅游的领导工作,成立乡村旅游发展协调或者领导机构,统筹乡村旅游规划和开发。
二是做好乡村旅游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乡村旅游经营的准入机制,对农家乐和乡村旅游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经营等方面进行积极的规范和管理。
三是编制好乡村旅游规划,并把乡村旅游发展与全省“百镇千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特色产业带动型、古村古镇型、都市村庄型、景区依托型、现代农业型、农场庄园型、特色农艺展示型、农场园林型等各色农村旅游发展模式,挑选出一批有发展潜质的特色镇和特色村,纳入规划。按照城镇功能旅游化、建筑风貌景观化、文化氛围个性化和服务经营规范化的要求和“建设一片新村,就是一片景点”的思路,积极推进旅游型乡镇建设,将之建设成为展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旅游目的地建设重要节点。
四是围绕乡村旅游规划,策划出一批好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乡村旅游是以生态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乡村风光、农业生产、民居所和农村文化等为吸引物的,乡村旅游项目必须具有乡土性、知识性、参与性、低风险性以及能满足游客回归自然的需求性等特点。
五是做好旅游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利用工作。乡村特色文化与其他文化差异性越大,对游客的吸引力越大。我省可以从神农、三国、三峡、红色、武当、名人、土家、山水等九大旅游文化中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将乡村自然风光、乡村特色建筑、文化遗址和文物展示、农村生活体验、趣味劳动、地方特色文娱节目和演艺活动等相结合,形成其乡村旅游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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