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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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文综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控规的发展与挑战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使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作用和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控规作为一项突击性任务摆在规划管理部门面前。但是由于控规本身所承担的重要作用,如果一哄而上追求数量势必造成其严肃性下降,留下诸多遗憾。20多年的发展,控规逐步走向成熟,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的需要,面对城市的快速发展,实现了规划编制的速成和规划管理的最简化操作,缩短了决策、规划、土地批租和项目建设的周期,提高了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效率。
1控规内容体系
基于更大的空间层次——规划管理单元来确定控规强制性内容,对于单个地块的—般内容指标应确定为指导性内容。属于强制性内容的是:管理单元层面的总容量,非经营性公共设施与开敞空间的用地规模、数量和位置,经营性公共设施的用地规模、数量,贯穿于控规各空间层次的六线规划内容,单个地块的非兼容性用地性质、超出上限与下限的容积率、道路交通的组织控制等。其他则宜作为指导性内容就本质而言,强制性内容的刚性与指导性内容的弹性都只具有相对性,实质的区别在于对应程序的设置和安排,其刚性与弹性应根据特定的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目前,控规编制基本上是以土地使用与建筑规划管理通则为基础,结合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的控制方法,实现规划原则的普遍性与具体、局部建设差异性的统一为目的,事实上这也是各地控规编制中的共同做法。在城市新区建设的控规编制中引入片区平衡方法,以具体的特定地区为一个片区,通过分析论证,在某一区域内划分出若干不同类型的片区,依据市、区总体规划,结合相关专项规划,对照相关标准,确定规划片区的人口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重点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绿地与公共安全三大类设施进行深化完善补充。
2控规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控规作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中观层面,是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建立以来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政府控制和引导城市土地开发最直接的工具,为推进我国城市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一定作用。它来源于美国的区划英国的发展规划和香港的法定图则,又结合国情有了很大发展国内比较成熟的是深圳、广州等城市建设前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沿地区,总结了很多宝贵经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控规的内容也有明确要求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至少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技术合理性及空间美观性
设计单位在总结摸索出管理部门的“口味”以后把精力放在编制符合要求的指标上。至于编出的规划能不能实施,是不是符合土地产权单位的意愿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众所周知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没有对现状情况的深入了解,科学细致的分析、比较,就不会编制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因此,国外有些编制机构会派人员入驻在拟规划地块内住上几个月甚至几年,切身感受地块与自然的关系,倾听住户的建议,分析地块与所处城市的关系,这样编出的规划不可能是拍脑袋的结果。目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不可能要求设计周期这么长,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又进一步促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更加紧迫.这就对规划编制单位和管理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刚性与弹性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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