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若干规定
为了树立良好地社会公德,更好地建设美丽和谐校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单位负责、严格管理、加强引导”的原则。
二、学校禁烟公共场所范围
1.所有教学活动场所、集体办公场所、会议室、学生宿舍、学生餐厅、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图书馆、校医院、幼儿园、附小以及校园其它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2.后勤集团、校办企业的工作间、操作间及其它重点防火区域;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
三、禁烟管理
1.在校园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牌,宣传栏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海报,所有公共场所不得设置烟灰缸;
2.所有公共场所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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