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部分绪论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1982年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之后,又一个食品卫生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及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原则及总体思路

(一)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法的修改,又称法的修正,是立法的一种形式【作者注:立法的其他形式包括法的创制、认可和废止。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248页】

,是指由于情势的变化等原因,立法机关对于生效的法律予以部分的变更,包括删除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作者注: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249页】

。食品安全法是对食品卫生法的全面修订。在制定食品安全法时,正确评价现行食品卫生法是做好食品安全立法工作的前提。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执法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造成的。尽管如此,该法也的确存在一些不足,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我国产品的国际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据统计,十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和加强监管等方面的议案建议累计达3100多人次,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呼声。

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导致食物中毒,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污染,食品加工新工艺新资源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自我防范意识薄弱等。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主要有:一是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一些指标不够科学。对有关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重安全,还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三是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食品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不合理的检验还时常发生。四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五是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十分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二)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历程

2004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国务院法制办于2004年7月成立了由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此后,国务院法制办赴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等地调研;收集研究了许多国家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多次召开论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先后6次将征求意见稿送全国


(未完,全文共78347字,当前显示14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