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县委党校园林绿化管养质量,培养教职员工的劳动意识,营造更加优美的学习工作环境,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制订校园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一、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模式
1.专业化管理。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实行专人专职模式运作。
2.责任化督查。对党校现有园林绿化进行责任区划分,分管校长及相关处室对责任区域承担管养督查责任,每月组织一次义务劳动。
二、校园绿化景观建设规划管理
1.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委会进行充分论证,符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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