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各项制度的通知
健康档案存放制度
1、档案存放要整齐、整洁,注意防潮、防火。
2、档案存放标识要清楚。
3、档案装订、存放要便于查阅,要有目录,按时间顺序,系统的排列,分类存放。
4、档案存放要按年、按月存放,不得混年、混月存放装订。
5、档案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补整、裁减、折叠,使其整齐划一。健康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1、填写档案一律用碳素水笔或毛笔,禁止圆珠笔或铅笔,应清楚、准确。
2、编制好案卷目录,档案袋或档案首页各项应记录完整,不准空项。
3、严格登记,严格手续。各项内容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规定的内容执行。健康档案阅读管理制度
1、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确需外借(本单位科室)得经办理登记手续。
2、阅读当事人不得将档案损毁、拆散、调换,如违反按《档案法》
有关规定处理。
3、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健康档案调取管理制度
1、凡需调取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调取单》,依据调取权限和档案密级,经院长、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方能调取。
2、调取档案当事人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长或主管副院长。
3、外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借阅档案时,凭单位证明,经本院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带离档案室。
4、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实行计算机管理。
3、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做到分门别类存放,定期检查档案,做好检
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档案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或复制整理。
5、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6、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项资料。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7、档案保管应采取专用柜架,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等设施。
8、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照工作安排对各村进行下乡工作,有事需向院长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及公共卫生信息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村级公共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项资料、报表填好后,经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坚持学习,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做好笔记,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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