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质量信息管理规定
医药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规定1.目的。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符合“gsp”要求,检查各部门实施情况并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提供依据,确保体系持续有效满足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3.定义:
3.1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管理的部门、职能、过程和资源。
3.2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对质量体系要素进行审核和评价,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4.内容:
4.1审核组织与人员
4.1.1公司质量负责人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年度质量评审计划。
4.1.2审核人员的确定和要求
(1审核人员的确定:企业质量负责人任审核组长;审核员由质量部长及人资行政经理组成;(2要求:每次内部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审核组组长负责,根据内审计划,合理安排适当分工。审核组成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熟悉业务工作流程及其规范。
4.2审核时间
4.2.1公司每年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内部审核。
4.2.2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时可进行计划外的临时审核,由企业质量负责人临时组织评审。
(1公司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内部流程发生重大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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