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大队委员的职责
大队委员工作职责
大队长:
少先队大队长是大队委员会的核心人物,大队长要大胆、沉着,思维敏捷,敢想、敢说、敢做,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能力。其具体职责是:负责召集、主持队委会会议;负责制订大队工作计划,检查实施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指导中、小队工作;负责组织队活动;负责上传下达及加强横向联系工作,活跃少先队生活。为了确保各项工作和活动顺利进行和质量,特别应主动与大队辅导员讨论大队工作,征求辅导员的意见。大队长的工作要求:
把全心全意为少先队员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一队之长”的责任与作用,作为全校少先队员的“领头雁”,大队长要满腔热情为少先队员服务。主动、大胆、细心是基本的工作要求。以身作责,事事处处起带头作用。做少先队员的知心朋友。尊重辅导员,热爱辅导员。
副大队长:
副大队长不但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而且要善于同队长合作,有甘当副手的精神。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少先队大队长做好少先队大队工作;或与队长分工,重点分管几项工作。负责整理、保管、起草队部的有关文件,做好队委会会议记录。负责组织值日中队的工作。
每周给纪律、卫生先进班级收放规范班星级牌。副大队长的工作要求:
应该紧密配合大队长,经常讨论、策划工作和活动,在高质量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后,心中要有全局,经常提示大队长应该完成的工作。协助大队长开好大队员会议,中队长联席会。作出决定前应该与大队长讨论通过。与大队委之间团结好,经常与所负责的队委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发现队委工作中的困难时,应该及时给予帮助。熟悉所负责队委的工作内容、方法,对于他们的工作能给予一定的帮助、指导。
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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