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马祖镇委员会
关于镇党委(纪委)换届和镇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
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安排部署,今年上半年,镇党委(纪委)和市镇党代表将集中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和《德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以及《什邡市委办关于做好全市镇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镇党委(纪委)(以下简称镇“两委”)和市、镇党代表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镇“两委”换届和党代表选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德阳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什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匡正风气,鲜明崇尚实干的
用人导向,大力选拨推动加快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要选取拨一批人品正、干实事、敢破难的优秀干部,努力把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进全镇农村“两个加快”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这次镇“两委”换届和党代表选举工作,要围绕实现“五大目标”(选好党委书记、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基层组织、激发队伍活力、推动跨越发展),通过落实“三项举措”(积极发扬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纪律),抓好“两件大事”(形成一个好党委报告、选出一个好党委班子),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中央和省委要求落实到基层、确保乡镇领导班子选取优配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力争取得“两个满意”(上级党委满意、基层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职数和年龄结构条件
(一)班子职数
1、镇领导职数设7职。其中,镇党委设1正2副,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名,镇政府设1正3副(其中1人由武装部长兼任),镇武装部长1名。
2、镇党委委员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镇长兼任副书记1名、负责党务和纪检工作的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4名(原则上党员人大主席和党员副镇长要进党委班子)。
3、镇纪委由4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2名。其中,
镇纪委书记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兼任;纪委副书记和委员在党员干部中产生。
(二)、任职条件
镇“两委”班子成员人选,必须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原则上科级干部继续提名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1年10月底),新提拨任职人选应能干满一届,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2年以上党龄。
3、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党委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的党委委员人选,应是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任职满2年以上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5、其他委员,应是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或任科员满3年以上的干部。
三、时间和程序
镇“两委”和党代表换届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规范严密的换届程序,明确清晰的方法步骤,推进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于2011年6月底全面完成。具体时间是:
(一)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5月15日至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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