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摊点安全隐患谁来管
□本报记者周宵鹏
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层次低……相对于较大规模的食品企业,遍布大街小巷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存在更多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也存在诸多监管难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将小型食品生产经营纳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64条,分别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开办条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规定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抽样检验、信用档案管理、“黑名单”制度等全面监管措施,并且明确了各自的生产经营负面清单。
“这部条例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了监督管理制度,不仅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推动河北地方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破解食品‘三小’难题提供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金霞说。
规范监管主体职责权限
2015年5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5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显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等监管情况”不满意。事实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生产经营条件简陋,卫生条件难以保证产品质量,不合格、无包装、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情况时有发生,小摊点乱摆乱放影响交通和市容,
1这些问题不仅干扰了正常的食品经营秩序,也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多年来,针对小型食品作坊、摊贩监管,河北相继出台了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但却形成分段监管、缺失衔接的局面,相关执法部门缺乏统一的法律标准,实际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为此,小型食品监管立法列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在审议过程中,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将草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两小”,调整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三小”,新增完善了诸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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