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土地储备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土地储备制度的几点问题与建议
2007年11月19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出台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为目地。而实际
情况却是,由于土地储备中心操作的不合理,土地储备制度不仅没有起到平抑土地市场价格的作用,反而在房地产过热中扮演着“哄抬地价”、“囤积居奇”的种种负面影响。本文将从分析土地储备制度的目标和操作中暴露的问题上,探求优化土地储备制度的方法。
一、相关概念
土地储备制度。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储备制度下,各地政府为了执行土地储备的政策而规划成立的机构,一般挂靠于相应的建设局、土地局或房产局。性质为事业单位,部分为政府授权的独立的法人机构。
土地储备制度经济学原理。土地供应量由政府制定的土地供应政策、土地供应计划决定。根据市场法则,土地供应大于土地需求,土地价格应该下降,不会引起房产价格上升;反之,土地供应小于土地需求,土地价格必然上升,进而引起房产价格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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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储备制度的目的
(一)调节市场供求平衡,稳定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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