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器材资产管理办法
太原市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和检查维护的管理职责,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充分发挥其扑救火灾的作用,确保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必须将器材、设施的保管、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责任意识。部门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由第一责任人确定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对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位。
二、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监督,指导具体消防责任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免丢失和损坏。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周,对检查结果做记录,每月部门的安全工作总结应有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检查、维护报表(检查要求详见细则),建立消防管理档案以便查阅。
三、具体消防责任人要了解所配备消防器材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各型灭火器材适用对象和操作要领。掌握所管理的消防器材的有效期;对器材过期、损伤或作废的,要立即汇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安全科报告,具体更换工作由安全科统一进行安排,重新配备的灭火器要放回原配置点。
四、配备在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器材损坏或丢失,责任由部门承当。
五、
没有火险,或未经安全科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外借或拆除,停用,圈占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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