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组织部职责
组织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执行团委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组织部、系团委组织部门会议,传达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文件精神,布置落实组织工作。
2、制定每学期团的组织生活计划,指导各级团组织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考核并及时组织交流总结。
3、负责对院团委、分团委主要团干的考核与管理,加强对全院各级团干部的培养、指导和考察,定期办好团干培训班(团校),提高基层团干部及院级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4、抓好团内奖惩工作,及时掌握团员中的先进典型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对违纪团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受理团员申诉。
5、全面掌握学院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定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6、参与研究和制定团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收缴团费,接转团组织关系,协助做好团籍档案管理工作。
7、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理论学习、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8、定期开展团员青年思想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及时向党总支院团委汇报、反馈。
9、负责团委、学生会、义工联联等部门的改选及任免文件的拟定、打印、下发工作。
10、按有关规定和院党委要求,负责优秀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以及推优入党工作。
11、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协助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等团的相关活动。
12、协助团委老师处理团委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完成院党委、学生处、院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团员管理
团组织关系,团档案。学院新团员,必须于报到开学后,由各团总支集中团员证到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部可在开学初例会上确定时间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一)团籍注册,团员证:
1、团籍每学期注册一次,由团总支自行办理。
2、团员证是团员身份证明,如有遗失,可于学期初统一到组织部补办。
(二)团员的发展:
1、每学期团总支可发展一批团员。
2、首先由适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通过团总支上报院团委。然后,由所在班的团支部讨论表决通过后,报组织部备案及办理相关手续。超龄离团。超过28周岁的在校团员,除在团内担任重要职务外,必须离团。团委组织部将注明其离团时间,加盖公章。
3、自行脱团。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不参与团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收回团员证。并上报团委组织部备案,全校通报。
4、退团。少数热情消退坚持要求离团者,可向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通过后,宣布除名,收回团员证。并上报团委组织部备案,全校通报。
三、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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