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雷锋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鹿民„2012‟10号
鹿邑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树民政队伍新形象”
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树民政队伍新形象,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让雷锋精神扎根民政系统,扎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树民政队伍新形象”学雷锋主题活动。根据县文明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雷锋精神,树民政队伍新形象”学雷锋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激发社会工作者热心公益、扶贫助困的传统美德,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推进建立完善的民政公共服务1
体系为主线,切实履行好保障民生、发展基层民主、创新社会管理、发展民政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民政部门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1、提高社会工作者对志愿者活动的认知
志愿者活动是雷锋精神在当代条件下新的表现形式,它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旨,是雷锋精神的延展和开拓。通过这次活动,形成全县社会工作者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奉献社会的热潮。
2、唤起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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