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弥勒脚落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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