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委会职责
三(4)班家委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性教育组织。
第二条: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构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它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相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以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可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第三条: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支持、监督、促进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制度
第一条。家委会由在班组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
第二条。家委会成员在家长自愿参加和老师推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原则上每个家生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第三条:家委会成员要求:
1、热心教育教学管理事业,积极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工作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待人诚恳,客观理智,思想开明。
第四条。家委会设正、副主任,委员若干。委员的分工由家委会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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