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妇联组织建设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县政协委员xxx宗教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具有积极、消极两重作用。当今世界,宗教的影响仍根深蒂固,全球60亿人中有48亿人信仰宗教,10起局部战争冲突中有9起都与民民族宗教相关。在我国,全国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信众1亿多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近9万处,宗教教职人员30多万人,佛教、伊斯兰教与民族关系紧密,天主教、基督教源自国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宗教对人们生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日渐加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进程中,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让宗教发挥积极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面建设和谐美好新xx凝聚力量,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全县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信教公民15万余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近几年来,信教人数呈上升趋势,平均年龄呈下降趋势,性别、文化、职业方面有新变化。县内宗教活动场所从88年开始恢复设立,目前,全县共设立宗教活动场所17处,其中,佛教场所14处、道教场所2处、
基督教堂1处,住场所宗教教职人员60余名,宗教活动场所占地面积15万㎡,建筑面积5.7万㎡,固定资产价值近2亿元。天主教和伊斯兰教有部分信众,未设立活动场所,信教群众或在家或到邻县参加宗教活动。随着党的宗教信仰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强化基础,宗教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县上建立了由统战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2005年恢复设立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07年更名为县民宗局,各乡镇政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2007年3月,我县在全市率先建立起县佛教协会和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等县级宗教团体,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的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设,指导宗教团体近几年先后调整充实场所负责人8人,确保场所管理有力,活动有序。
加大对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县上将宗教工作纳入了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内容,2011年3月29日,县政府召开了首次全县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对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几年来,仅xx电视台报导宗教工作新闻每年达到10余条,积极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报道全县宗教工作。
(二)突出重点,宗教领域更加和谐稳定。
加强教职人员培养,充分发挥代表人士作用。围绕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目标,每年都要由县上组织开展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关人员培训,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举办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其他有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宗教代表人士培养,在县政协换届中,安排宗教人士委员4人,常委1人,本届政协任期内,宗教界委员积极参与政协活动,撰写提案4件,发挥优势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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