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市县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7〕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四日
2007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省农村沼气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生态富民为目标,坚持“示范带动、全面发展、质量优先、服务至上、开拓创新、提高水平”的方针,突出抓好建池质量和技术服务,努力实现我省农村沼气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全省新增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培训沼气工10000名,建设沼气服务站1500个;结合养殖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二、工作进度
(一)启动阶段(1月1日—3月31日)。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和试点建设。通过召开会议和新闻媒体宣传,让沼气建设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沼气建设氛围。重点选择有一定基础条件和积极性的村、户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此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10%。
(二)实施阶段(4月1日—5月31日)。充分利用气温回升、少雨农闲这一沼气建设的黄金季节,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大力实施,掀起全省沼气建设高潮。此阶段要完成目标任务的60%。
(三)完成阶段(6月1日—11月15日)。做好已建池的规范安装和使用,对照任务加大力度,高标准、严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扫尾工作。此阶段要完成目标任务的30%。
(四)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31日)。在各省辖市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全省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验收,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三、工作措施
(未完,全文共2358字,当前显示7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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