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指挥权[大全]
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为遏制工程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工程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管理制度,从即日起执行。下达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人员
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有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调度员和企业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人员。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人员的权利有采取先撤人再汇报的措施;有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撤到安全地点后在向上级领导汇报。
以上人员发现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必须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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