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纪律
丰台中学学生考勤制度(40分)
1、学生应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各项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逃学、旷课,每一人次分别扣
4、
8、
16、20分。20分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在家请假,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交班主任留存;若电话请假,必须由家长向学校说明,应留有详细电话记录,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学生在校请假,要由学生个人写出请假条,并经班主任、政教处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出门时,假条交传达室留存。5分
3、学校封闭期间,若因特殊情况家长请求将子女带离校园,学生应持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门卫履行检查、登记手续,请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假条留存传达室。5分
4、各班级每日第一节正式上课前,应在黑板左上角实事求是的写明本班级的应有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等,以备政教处抽查核实。5分
5、学生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落实学生的去向,并应将落实情况上报政教处。5分其它要求:
1、任课教师上课前应实行点名制,若发现班级学生出勤情况与黑板左上角班级出勤记录不符,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搞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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