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5篇
成都港润化工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依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成都港润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部安全生产责任人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此责任书,对成都港润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四)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本部门的工作会议时,首先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问题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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