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部门]人事部、财政部
[发文号]国人部发[2006]60号
[发文时间]2006年6月20日
[生效时间]2006年6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这项工作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根据本实施办法,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实施中,要注意做好政策结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人事部财政部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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