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中的难点与对策
浅谈土地收购储备风险与对策
来源:中国地产投资网
目前,“经营城市”的理念已成为各级政府领导的共识。“经营城市”主要靠合理的规划和城市土地资产的经营来实现。土地收购储备作为政府经营土地资产较理想的工具应时而生。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实践,土地收购储备对调控土地价格,加强土地合理利用,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为国有企业的改制、保障人员分流提供资金支持,维护社会稳定;以及通过储备土地的出让、转让所获得的巨额收益,增加城市建设资金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因此土地储备管理正在各地蓬勃展开和不断发展。为了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其运作和管理,使其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对土地储备管理运作规律的研究,特别是对土地收购储备中隐存风险的研究,很有必要。
一、土地收购储备风险的成因分析
大多数的土地储备运作过程是以政府制定的统一补偿价格从原土地使用者手中进行收购,土地储备机构通过融资(主要是银行抵押贷款)获得资金,支付土地回收补偿费,收购储备地块;再经过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储备土地的管理等环节,向政府申请出让或转让地块;土地出让后,土地储备机构收回成本同时获得少量的土地基金,巨额的级差收益上交财政。从上述的运作过程以及土地收购储备的实践,可以看出土地储备有以下特点:①“垄”而不“断”性。所谓“垄”是指一个地区只有一家土地储备机构,没有其他机构或单位来竞争其土地储备职责和任务,因而它具有获取超额利润的基础。不“断”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在回收地块的选择、收购价格的确定、土地出让的时间等方面都没有完全掌握主动权,属一种在被动状态下进行的收购储备。不“断”性的另一方面表现为:政府为了照顾各个方面的利益,往往在土地方面“开口子”,该进入土地储备的不进入,以其他形式变相土地储备。如以项目开发换取土地。从目前看,土地储备要获得垄断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②具有“超市场”性。土地储备的行为既不属于一级市场,也不属于
二、三级市场,它可以收购行政划拔土地,可以收购已出让的土地,它是行政划拔土地、出让土地的终结者,同时经过储备,又是新一轮
一、二级市场的基础。③经营性。土地储备机构是单独核算的独立法人,不但要进行土地收购成本的核算,还要进行融资成本、拆迁成本、土地整理、储备管理成本以及储备土地的再利用的核算。经营得好,储备土地收益就高,经营得不好储备土地的收益就低。因此经营土地是土地储备机构的主要内容。④微利性。储备土地出让后,储备机构除收回成本或收取少量土地基金外,没有其他利润产生,在政策定位上性的。⑤平等性。它主要体现在被回收主体与土地储备平等的,在自愿或主动要求回收的基础上签订回收协议,而制回收。从目前看土地储备机构没有在一定条件下强制征职责。
不论从土地储备的实践中,还是从以上分析的几个土地储备可以看到,土地储备的运作过程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或矛盾,这所产生的后果就是土地收购储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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