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特别是2015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谋划,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研究出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政隆对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做法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中,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不断提高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观念,深入研究非公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需求,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检察职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供司法服务,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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