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政监督职能定位的思考
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能定位的思考
笔者在控申部门工作近十年,控申部门的工作虽然做了不少,但是也发现其职能定位上存在问题。如前几年为了评比“文明接待室”,其工作重心和精力都用在办案上,结果为了得分去办案,其社会效果并不理想;这几年,随着“信访洪峰”的出现,赴省进京上访问题的突出,其工作重心和精力又转移到处理各类信访工作上。其实,控申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信访问题。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其原因是控申部门工作职能定位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控申部门的工作职能定位,应该包括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只有这样才能落实检察工作的主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防止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笔者就如何强化控申部门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谈谈个人看法。
首先,控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窗口”的作用。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其工作职能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通过处理群众的1
信访来实施法律监督职能。控申部门,一是要加强“窗口”的接待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担任专职接待人员,从而提高处理信访的效率,树立好“窗口”形象;二是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尤其要规范对初信初访的处理,严防因工作不规范而导致当事人越级访、重复访、来信转来访;三要高度重视弱势群体信访问题,坚持优先接待、优先分流、优先办理、优先答复,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2、要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控申部门不但要开展好每年一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而且还要因地制宜地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工作,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通讯,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和墙报等刊登宣传文章,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范围,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这样既可以激励群众依法、正确、署名举报,还可以帮助群众理顺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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