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环保责任书
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促进均衡教育全面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环境保护考核指标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3、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5分)
4、积极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分)
5、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0分)
6、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7分)
7、当本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5分)
8、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和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
(5分)
9、重视环境保护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每季度至少向教育局办公室报送信息1条,年度至少有一篇市级以上新闻报道。(5分)
10、加强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工作。(10分)
1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8分)
奖分项。环保工作受市级表彰的,奖2分;省级表彰的,奖4分;国家级表彰的,奖10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二、考核办法
1、以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周期,12月20日左右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工作过程印证资料汇总至办公室。
2、年终镇中心学校将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评先彰优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的依据。
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〇一四年一月
观音镇中心学校
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
责任书
二〇一四年一月篇二:兴街小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
兴街小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校园的安全环保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消除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1、切实做好防火、防暑、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挤压、防碰撞、防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3、各班做好集体活动和文体活动的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时,要教育学生爱护周边环境,不随便乱丢垃圾,活动结束要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4、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踩踏攀摘植物,按时大扫除,见到垃圾主动捡起,不破坏劳动卫生工具。
5、各班要积极配合校园护卫队员的工作,加强校门的管理。禁止学生在校门口小摊贩上购买零食,爱护校门口环境卫生。
6、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进行专题教育。禁止学生带零食到校,教育学生不要买“三无”产品和没有qs标志的食品。
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各班要通过板报、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安全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氛围。
8、各班的生活垃圾要按要求收集到指定的地点,实施集中清运。
9、从洁、齐、美的原则出发,加强对校园优美环境的保护,教
育和管理好学生,实行爱护校园环境责任制。
10、各班实行垃圾分类、节水节电、垃圾回收等,并通过开展“回收废电池、拯救地球”等环保行动,把环保教育落到实处,争创“绿色班级”。
(未完,全文共6251字,当前显示14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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