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拔任命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我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快我公司的改革和发展,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助理,正、副科级和助理等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主要采取以下模式:聘任制。
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团委的干部,依据相关章程选举产生。
第四条
选拔担任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五年以上工龄,一般应有生产业务或行政业务工作经历。
(二)提任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未完,全文共1117字,当前显示35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