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实现方式
一、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机关的建设。首先要建设好政法委机关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选择高素质干部充实到各级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政法委书记必须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选择高素质的干部到政法委机关工作,把政法委机关建设成提高政法部门干部综合协调和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增强大局和政治意识的“摇篮”;把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政法队伍建设的范畴,统一要求,统筹安排,加大与政法部门干部交流的力度。其次要进一步规范政法委机关的职能和机构。明确其代表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责,代表党委管理政法部门干部,代表党委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进一步规范政法委机关的内设机构,增加政法委机关对政法部门干部违反纪律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明确设置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党委政法委工作委员会(即纪委驻政法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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