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文章来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一是认识上深化。有人认为人大是老干部养老的地方、在换届时只是举举手、无实权,起不到多大作用。针对这些模糊认识,县委通过采取召开干部大会、举办人大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干部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县委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作为共产党执政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和有效形式。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法定平台,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保证,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职能,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是制度上保障。县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及时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定期通报制度、联系会议制度、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列席县委书记会议和常委会议制度以及县委办、政府办负责人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等。县委每年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不少于三次,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四大班子工作联系通报会,通报县委工作。定期听取县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汇报。在重大决策和干部推荐工作中,坚持事先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征求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参与干部任命前考察的原则,取得人大的理解和支持,使人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党委领导权和人大决定权统一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之中。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均依法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县委不包办、取代权力机关职能。特别是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重大改革措施,都及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使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统一起来,党的决策和决策的贯彻执行统一起来,提高了全县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严肃性。近几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履行职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项,提出审议意见***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项,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发挥了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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