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3.加强食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生活区场地每天清扫1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给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1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行室实长负责制,负责室内卫生,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8.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9.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0.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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