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渝高法〔2004〕244号(2004年12月29日)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已于2004年11月18日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410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维护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法规范全市法院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全市法院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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