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
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总则
通过对整个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各个环节操作实施方面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消防、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职责和分工
3.1各参建单位分别负责本单位消防、社会治安工作。
3.2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对施工队/班组中的日常防火检查整改和反馈信息资料,识别火险隐患及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在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并报告分管领导按规定处理。
3.3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收集编制修订消防管理中的文书档案、消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防火安全措施等资料性的档案整理工作,从技术角度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防火安全隐患。
3.4消防保卫负责人对消防灭火器材标牌等设施的申请、运输验收清退和保障维护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器材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并监督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情况。
3.5消防保卫负责人负责传达上级消防监督部门的消防文件资料,防火安全责任书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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