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一、奖励。凡有下列表现之一,依事迹大小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尊重东升精神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2.维护公司利益,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失者;
3.品行优良,勤俭节约,事迹突出者;
4.对违反管理规定,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敢于揭发或制止者;
5.工作品质高,高效完成各项计划指标,或执行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6.对改进生产设施或流程提出具体方案,经验证确有功效者;
7.主动排除生产设施故障或安全隐患使生产不致中断或紊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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