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后河镇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长葛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长葛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班子成员公务用车报书记、镇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
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村、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长葛市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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