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湖北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分析与思考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
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阔的新兴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的抓手作用、在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中的引擎作用,对于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拉动消费需求,扩大社会就业,推进全面开放,构建和谐社会,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旅游业发展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
(二)切实增强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紧迫感。我省旅游资源丰富,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我省旅游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旅游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的新期待还不相适应。当前,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对我省旅游业构成了巨大竞争压力;我省“两圈一带”战略的实施,又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有“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推动全省旅游业新一轮大发展。
二、明确总体思路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旅游业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贯穿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发展步伐,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四)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5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同期gdp的12%以上;提供直接就业100万人,带动城乡间接就业600万人。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8家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达到15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家以上;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达到40个以上;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到2015年,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核心旅游品牌进一步彰显,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我省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便捷舒适、管理上乘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旅游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产业素质不断提升,旅游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城市建设、农村面貌和精神文明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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