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称问题的通知
为方便大家考取、评审各类初、中、高级职称现将有关职称的各类问题汇总归纳解答如下
评审指南
评审范围
申报基本条件
职称取得方式
职称的级别
参评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参评职称外语要求
参评职称计算机要求
破格参评条件
突出贡献参评条件
引入优秀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职称应提供的材料参评材料申报程序参评材料报送时间评委会例会时间职称其他相关业务
考核确定的系列(专业)及级别
考核确定办理程序
外地调入人员资格认定程序
资格证书补发程序
大连市高中级评委会专业(学科)设置
评审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称评审范围按照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实行条条管理。大连市人事局以及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市直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
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职称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辽宁省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及其它规定条件。
职称取得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称取得方式一般分为考核确定、评审和考试三种。
考核确定,即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表现情况及工作业绩提出考核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评审,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贡献方面的综合业绩材料,由申报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考试,即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以考代评”专业或系列的考试,取得相应职称。
职称的级别
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中小学教师设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参评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辽宁省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参照附件)
博士后出站人员考核确定副高级职称。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五大”毕业生,不执行考核确定职称政策,一律参加评审或考试。
参评职称外语要求
申报参评职称一般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职称外语共分a、b、c三个级别。
a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副高级以上,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
b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中级及其它未列系列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c级适用于其它未列系列中级和有外语要求的助理级申报人员(中直单位)。
申报下列十二个系列高级职称资格,需具备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要求的职称外语水平。
(1)高等学校教师(含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列;
(2)实验系列;
(3)中专教师系列(含干部培训、市级干部学校)系列;
(4)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5)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6)工程系列;
(7)农业系列;
(8)卫生(西医药)系列;
(9)经济系列;
(10)会计系列;
(11)统计系列;
(12)审计系列。
申报下列十五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1)卫生(中医药)系列;
(2)档案系列;
(3)图书资料系列;
(4)文物博物系列;
(5)群众文化系列;
(6)新闻系列;
(7)出版系列;
(8)中小学教师系列;
(9)技工学校教师系列;
(10)艺术(含美术、作家)系列;
(11)播音系列;
(12)工艺美术系列;
(13)体育教练员(副高)系列;
(14)律师系列;
(15)翻译(第二外语)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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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