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称问题的通知
关于推荐正高级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按照省市部署,开展2012年度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现将推荐条件发给你们,请本单位有参评意向的老师写书面申请,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16:00前报到人事科,过时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推荐条件如下:
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聘任副高级岗位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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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