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了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带动全市经济,我们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改革,你有哪些意见。下面小编带来的是。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赣发〔2018〕24号)精神,现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着眼项目加快落地,着力攻克难点、疏通堵点,以投资者满意为检验标准,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全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2019年上半年在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建成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大幅压减项目开工之前的审批时间,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压减至79个工作日以内(见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见附件2);2020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
1.优化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优化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办理环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环节包括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设用地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环节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环节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环节包括专项验收(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需要办理的其它事项,根据需要纳入相关环节办理或与相关环节并行推进。(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2.精简办理环节。在工程建设许可环节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对社会投资且带方案出让土地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在施工许可环节中,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并联办理;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未完,全文共5029字,当前显示12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