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区活动室及乒乓球室管理制度为了让宿舍区内学生活动室得到更加有效、有序的使用,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更多学习、讨论和活动的场所,锻炼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现向所有在院学生开放使用学生活动室并由建筑工程学院公寓管理及文化建设委员会统一进行管理。管理有关细则如下:
第一条、所有在院的学生组织、班级都可以申请使用宿舍区学生活动室,活动室使用都必须向公管会提出申请并通过该部门的批准和签字后方可按规定使用。
第二条、公共活动室仅供正常活动使用,如开会、讨论、小型聚会、社团活动、比赛、学习等。禁止一切违反规定、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活动室的使用必须至少提前15分钟申请,对同一活动室的申请应遵循先申请先审批原则。但申请的时间最早不得超过一个星期(7天)。
第四条、活动室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50,晚上19:00—21:30,周
(未完,全文共1688字,当前显示41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