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安排
2010.09——2011.10为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师生安全自护能力,实施构筑我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根据《张掖市公安消防支队[2010]88号文件》及《甘肃省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就我校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活动安排如下:
一、成立山丹三中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活动领导小组(2010.10)组长:葛
军副组长:毛应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办,由
兼主任。成员。陈鑫
宋立东
董积峰
张昶
张世新
李祖刚
二、创建工作分工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方面的相关工作由
负责。
(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方面的相关工作由
负责,师生员工的培训工作由
负责。具体材料由
负责准备。
(三)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方面的相关工作由
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由
负总责。
(四)消防安全宣传落实方面的相关工作由
负责。
(五)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志建设落实,由
负责牵头,
负责具体落实。
(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各年级组、班级按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落实到位,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计划和分工要求进行适时检查和通报。
三、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活动实施计划(2010.10—2011.09)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计划(2010.11)
1、消防安全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的记录表,分学期分别在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和七月十日前上交。
2、各年级组、班级每学期(上半年7月10日前,下半年1月10日前)上交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3、每学期学校与教师、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第二学期开学后兑现奖惩。
4、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在2010年12月30日之前由后勤及生活区共同负责完成,由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验收。
(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计划(2010.12)
1、教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由一把手负责。专业消防人员进行授课。
2、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由各班主任负责安排,并于2010年12月之前完成。
(三)消防安全教育落实计划(2011.01—03)
1、各任课教师每学期教学计划中必须将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学纳入正常的教学内容当中,有备课计划,有教案备查。具体工作由教导处负责。
2、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具体由学校政教处负责。
3、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习和一次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具体由学校分管德育的副校长组织实施。
4、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我校聘请山丹县消防队的领导担任,具体由政教处负责联系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落实计划(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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