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文件
吉土协发„2012‟2号
关于组织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注册土地评估机构: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吉国土资用发[2012]5号)精神,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确定于9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做好我省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吉林省考区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领导,设考区办公室,由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领导机构省国土资源厅成立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领导小组及考区办公室。组长:周力;副组长:李澎渤;成员:王国臣、周学义、南光佑、尹维杰。成立吉林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澎渤(兼);副主任:王国臣、周学义、尹维杰;成员:李海军、刘宝东、赵铭明、王世利。考区办公室地址在省协会。
三、报考工作
(一)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本机构人员的报考组织工作。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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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