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路537弄旧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草案
青云路537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安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1号令(2011))
二、征收目的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改善该地块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拟征收该地块。
三、旧区改造征收范围
东至地铁8号线中山北路代征地块,南至青云路原上海眼镜二厂,西至止园路,北至中山北路服装厂用地。具体门牌号:
青云路537弄全部,止园路405号~409号(单号)。
四、被征收房屋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细则》相关配套文件。
五、征收补偿安置计户标准
被征收人、公有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六、征收居住房屋安置补偿方案
1、本基地补贴系数标准为30%
2、本基地套型面积补贴为15m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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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基地折算单价11600元/m²
4、居住困难户保障面积22m²/人
5、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1)私有居住房屋
被征收居住房屋价值补偿=评估价格+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2)公有居住房屋
被征收居住房屋价值补偿=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本基地被征收房屋评估均价的,公式:评估价格=评估均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房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80%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本基地被征收房屋评估均价的,评估价格=评估均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80%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3)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及以下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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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七、补偿安置方式选择:
1、货币安置
2、实物安置。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用货币补偿金额购买基地提供的房源安置。
3、本基地安置房源
(1)就近安置房源:彭浦六号地块、市北8号地块
(一房一价,以具体选购房源为准)
(2)异地安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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