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监考员责任书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
2010年考试管理责任书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试行)》(晋教基[2010]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市电教馆与各县(区、市)电教馆签订考试管理责任书。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考试的组织管理
各县(区、市)电教馆全面负责本各县(区、市)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市电教馆进行考籍管理和考务管理。
2.考点的审核
各县(区、市)电教馆要根据省电教馆下发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场配置标准》对申报的考点进行实地核查,对于不符合配置标准的学校,要责成其尽快改造,否则不能设为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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